各外国航空公司驻中国办事处:
为促进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重视在中国航空运输业务量的统计工作,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及运输司于2013年3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航空公司报送航空运输业务量统计工作的情况通报》。该通报发布后,大部分外航及时改进相关的统计工作,根据要求定期上报航空运输统计数据。但仍有一些外航未引起足够重视,至今未报送统计数据,现予以通报(详见附表)。
请有关外航认真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时间、格式要求,报送统计数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仍未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外航,将依据《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和《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予以处罚。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展计划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
未报送运输业务量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