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以2012年上半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出2013年民航小机场补贴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3月1至3月10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财务司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92733
传真:010-64092774
电子邮箱:fdjtc@caac.gov.cn
民航局财务司
2013年3月1日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3-5 15:41:00 中国民航局
根据民航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以2012年上半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出2013年民航小机场补贴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3月1至3月10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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