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类项目
(一)总体要求。2014年度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科技类项目)申报指南已研究确定(附件一),各项目单位均需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提出项目经费申请。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体现产学研结合特色,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中,应包含民航企业单位,项目验收前,项目研究成果应在该企业得到应用。
(二)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只面向法人单位,不面向个人,请各单位按相关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遴选,同时填报《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四)和《民航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五)。根据限项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项目组高级职称成员承担的民航局资助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三项(含),且项目负责人无超期未结题在研项目。
(三)申报渠道。以下两个渠道均需同时申报:
渠道一:各运输航空(通用)公司、服务保障公司、机场公司、非民航直属院校直接填报《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电子模板可登陆www.caac.gov.cn/dev/cws/gztz/下载)。机场和通用航空公司完成填报后将电子数据报所属地区管理局,由地区管理局将数据导入民航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财经政策执行子系统),进行在线初审。运输航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和非民航直属院校将电子数据直接报送财务司。
民航直属单位通过民航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财经政策执行子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负责对辖区监管局和所属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局属各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后,随正式文件报民航局财务司和人教司。
渠道二:所有项目单位均需另行通过 “中国民航科技信息网”(www.castc.org.cn/keji)填报《民航科技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提交至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处,联系电话:严俊010-64473816、王凯峰010-64473522。
二、教育类项目
(一)总体要求。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教育培训)已正式确定,各项目单位均需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提出项目经费申请。申报项目分包括现代民航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项目、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民航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民航培训类项目四类。以上各类项目限定直属院校和地区管理局申报。
(二)申报渠道。所有教育类项目均通过民航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财经政策执行子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四),并将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随正式文件报民航局财务司和人教司。
三、其他要求
项目单位除按要求报送上述材料外,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民航局财务司、人教司报送预算申请函,并随文附加《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清单》(附件三)。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29日前完成材料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并将申报清单电子版及时发送至有关人员邮箱:
科技项目发送至:xuhong@caac.gov.cn;wuping@mail.castc.org.cn;jiandan5858@163.com.
培训项目发送至:yinhang@caac.gov.cn;jiandan5858@163.com。
附件一: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科技项目).doc
附件二: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教育培训项目).xls
附件三: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清单.xls
附件四:2014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五:民航科技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财务司 人事科教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