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 交公路发[2012]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气象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国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全国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科学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覆盖全国干线公路的气象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发展目标,国家交通运输和气象部门共同编制了《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气象局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