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9-6 11:54:00 政策法规司法制处

导读:为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成绩和所取得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根据《2012年交通运输部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工作会议计划》的总体安排,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成绩和所取得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根据《2012年交通运输部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工作会议计划》的总体安排,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26日,9月24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平邨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宾馆总机:0451-82620101)。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部内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代表;

  (二)会议交流单位代表;

  (三)特邀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当地省政府有关领导。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部领导作会议主题报告;

  (二)研究讨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三)典型经验交流;

  (四)表彰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四、会务事宜

  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委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办。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传真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届时会务组将安排接站。会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原瑄,0451-82625111(传真),13936548375;关晓蕾,15945699227。

  哈尔滨和平邨宾馆联系人:罗毅刚,0451-87918248,13704815913。

附件:
  1. 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2. 参会回执.docx

本文关键词:交通运输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推荐

物流人物 物流网评 物流专题

抱团发展 谋求共赢
抱团发展 谋求共赢
自2016年“十三五”规划的出台,我国物流业的外部环境与过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复杂的大环境下,物流企业如何“..[详细]

物流法规 物流数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详细]

物流学院 考试 | 论文| 培训| 案例

2017年助理物流师考试《商品运送》知识点2
2017年助理物流师考试..
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社会化大流通与之相匹配。商品流通的社会化自然要求物流的社会化。..[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