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水字[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主要港口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保障港口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港口设施服务功能,实现港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部组织开展了“港口基础设施技术政策”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区域内的港口管理部门和主要港口企业,开展此专项工作,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附件的具体内容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www.moc.gov.cn)水运局子站下载。
联系邮箱:sysjsc616@163.com
联系人:
万平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 电话:010-65292617;
杨艳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管理协会 电话:010-64401691;
周丰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 电话:010-65292616。
附件:《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doc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