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歌词的头几句一直印象深刻:“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秤杆子挑江山……”很朴实的语句,道出的是一个人人会说却未必有几个人能真正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的道理。
至于忽然想起这几句歌词的原因,还要追溯到7月31日。这一天,“中国上市公司卓越表现50人”会议传出消息,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明确回应机场建设费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机场建设费不能取消。其理由更是冠冕堂皇:“收取机场建设费的主要原则是于国家有利。”
机场建设费,自1992年开始征收至今,在舆论的质疑和诟病声中坚定地走出了整整20个年头,被光荣地誉为中国“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根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分歧性收费”。
全国人大代表赵志全曾一针见血的指出:“如果机场建设费是税费,就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就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如果是与路桥费类同,则征收应有年限,更重要的是,应向车辆经营者征收,而不是乘客。”
好吧,就算收费性质不明这一点我们姑且可以忍受,那么,这仅2011一年就收取了145亿的巨额收费究竟去了哪里?曾经有人笑说北京开得起奥运会,却修不起下水道,可如今看来,这奥运会其实还是值得庆幸的,至少鸟巢水立方光明正大地矗立在了北京的地面上,可这机场建设费,却是泥牛入海,一去不归了。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李局长同样信誓旦旦地给出了答复:“民航局和下属单位,没有一个人、一个单位动用机场建设费的一分钱作为自己的“三公”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至于机场建设费的具体流向依然无可奉告。
言下之意很明确——只要没有被我们“三公”,这资金究竟流向了哪里就不需要你们操心了。
我们不得不叹服在民主制度之下居然还能够听到如此神奇的霸王论调,既然这样,与其拿出什么“国家利益”做挡箭牌,何不痛痛快快地来一句“朕就是要修宫殿,你们出钱便是”!好歹让我们一颗心安安稳稳地躺回肚子里,知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国家利益”这个已经被无数人嚼烂了的名词了。
国家利益,词典上给出的解释是“国家利益就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具有好处的事物。”简而言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度里,国家利益显然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于国有利”的内核更应该是“于民有利”。
既然这么多人民都在质疑机场建设费了,为什么一句“国家利益”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蒙混过关,甚至易如反掌地压倒了人民的声音和人民的利益?
因为“国家利益”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轻飘飘的四个字,没有任何实际含义,却能够像藏污纳垢的大箩筐一样堂而皇之地将一切行为正义化、合理化。因为这四个字使用起来是如此的方便,除了良心以外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
因此,她总是频繁地出现在各种需要解释需要问责需要厘清的地方,被各色人等以着义正言辞的态度反复利用。无论是千亿元的政绩工程建后闲置,还是各类税款不翼而飞,甚至连“三公消费”去路不明似乎都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回到机场建设费的问题上,有一点是非常重要需要单独提出来说一说的,那就是——究竟有哪项税费,其实是于国无利的?仅仅靠“于国有利”四个字就能够解释一项税费存在的理由的话,恐怕我国人民要负担的税费甚至要超过大多数人的收入了吧?
公民承担社会责任、缴纳税费本是合情合理甚至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这种合理的前提是这些税费最后还能以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全方位地反哺于国民,这才是国民缴纳税费的基础!
政治学有一个很基础的理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确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可是付了钱却吃不到午餐,这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所以,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这样说,那些与民争利的“国家利益”,那些劫贫济富的“国家利益”,那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国家利益”,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利益,而仅仅是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者地方利益的一块漏洞百出的遮羞布!
《荀子·王制篇》中曾经有一段为古今帝王所称道的话,说的便是这人心向背之间的力量:“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想必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如果说这天地间真的有那么一杆挑着江山的秤,一头挑着官僚主义,一头挑着民事民生,我们只能说,机场建设费的收取,已经吃掉了良心这颗砝码,希望在它将百姓这个秤砣吃掉之前,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真正透明而遵循民意的收费体制浮出水面。(蒹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