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05〕28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经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将《上海市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上海市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国际商务专业中专在校生和其他专业大专、大学本科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 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为2005年9月10日、11日两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 月10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师)
外经贸综合业务(外销员)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国际商务师)
外经贸外语笔试(外销员,英、俄、日、法)
9 月11日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
具体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一天内考完。
三、免试条件和科目
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5年4月22日——28日 上午9:00——下午4:00
(二)报名地点
上海市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福州路89号4楼,近四川 中路) 报名点代码:5050
联系电话:63297710、63295838*3404、63295419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其中报考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需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反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收费
2005年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六、其他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不得使用铅笔、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一般考试后两个月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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