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一、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事部组织,考试共分两个级别:助理国际商务师和国际商务师,考试共分《专业知识》和《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本市在外经贸行业的对外经济贸易、对外援助、对外经济合作和其它行业中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际商务专业助理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师资格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自2001年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或以前举行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相关语种B级和C级的考试中,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合格证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方可取得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四、参加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规定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由人才服务中心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持《申报表》、《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2000年及以前取得相应级别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免冠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含申报表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按报名点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助理国际商务师和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恪守公德。
2、报名参加助理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下同)工作满五年;
(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非经济系列外经贸类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
3、报名参加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下同)工作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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