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管制政策、法规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对进出口证件的管理而实现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承担有关国际公约义务、以及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管理,需对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数量、品质等方面进行管理的限制性许可证明或批件。
目前,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出口商品包括:全国统一招标商品、军民通用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钨(钨砂、仲钨酸铵、三氧化钨、钨酸)、锡(锡锭、焊锡及锡砂)、锌(锌锭、氧化锑)、锯材、蚕丝类(含厂丝)。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进口商品包括:配额机电产品及移动通讯产品、羊毛、天然橡胶、原油、成品油、钢材、化肥、晴纶、涤纶、聚酯切片、汽车轮胎、农药、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农产品包括:(一)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包括:棉花、食糖、羊毛、天然橡胶);(二)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粮食、植物油)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工业品包括:(一)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包括:成品油、化肥、涤纶、晴纶、聚酯切片、氰化纳、汽车轮胎、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烟用));(二)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原油、钢材、农药、胶合板、石棉);(三)实行进口自动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酒、彩色感光材料(以上两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合成橡胶、化纤布、钢坯、铜、铝。)
一、国家法律法规管制或进出口数量限制的证件
1、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1)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外经贸管发第152号)
管理范围:2000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5种,税目502个。具体为:成品油、羊毛、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氰化钠、食糖、化肥、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棉花、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收、录音机及其机芯、电冰箱及其压缩机、洗衣机、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空调器及其压缩机、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电子显微镜、气流纺纱机、电子分色机、粮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监控化学品可做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包括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光盘生产设备。
对部分商品以加工贸易或保税区(仓库)进口也凭进口许可证验放(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u")。
实行禁止进口商品。(监管证件代码:9)
2、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4)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2001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发第669号)
管理范围:2001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54类,按实际操作分解为66种。具体为:玉米、大豆、钨砂、锑砂、仲钨酸铵、钨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氧化锑、重水、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棉花、锑(包括锑合金)及其制品、白银、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鸡、活鸭、活鹅、活乳鸽、牛肉、猪肉、乳猪肉、鸡肉、鸭肉、蜂蜜、大蒜、红小豆、栗子、茶叶、大米、甘草、蔺草及制品、苇及苇制品、矾土轻(重)烧镁、滑石块(粉)、氟石块(粉)、焦炭、石蜡、松香及松脂、原木、锯材、蚕丝类、硅锰铁合金、锌及锌基合金、锡及锡基合金、维生素C、碳化硅、稀土、食糖、磷片石墨、锌矿砂、锡矿砂、糠醇、桐原木、桐板材、坯绸、棉坯布、定尺碳素钢板、电风扇、电子计算机、自行车。
对来料加工、招标管理的部分商品和化学武器前体凭出口凭出口许可证验放。(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x”)
根据关于印发《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696号),对边境小额贸易的部分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y”)
根据关于印发《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696号),部分商品实行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监管证件代码:5)
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牛黄、麝香、白金、铜及铜基合金。(监管证件代码:8)
3、设限纺织品被动出口配额证(监管证件代码:G)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公布<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试行)>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纺函字第53号)
管理范围:对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等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向海关出具相应的出口证书。
4、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监管证件代码:O)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监管司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商品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监货[1994]177号)
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代号中的“机电产品目录代号表”中除机电配额许可证管理和机电特定产品以外的所有商品。无具体目录。
根据《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进口列入文件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由外经贸部签发“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o”)。
5、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N)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实用代码》和《特定产品实用代码》的通知([2000]外经贸机电字第5号)、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2000]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
管理范围:77种商品,130余条HS商品代码。
6、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7)
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专用章和进口登记证明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47号)、《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应证项下进口钢材凭证验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1999]388号)
管理范围:实行限量登记的有原油、钢材、农药、胶合板、石棉等5种商品;实行自动登记的有酒、彩色感光材料、塑料原料、合成橡胶、化纤布、钢坯、铜、铝等8种商品,共计450余条HS商品代码。
二、属于品质管理的监管证件
1、入境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A)
主管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397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2000年第1号
管理范围:《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的HS商品代码有2740余条。
2、出境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B)
主管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397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2000年第1号
管理范围:《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HS商品代码有3560余条。
3、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监管证件代码:L)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发布《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无管[1995]15号)、政策法规司关于转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更换无线电设备进口审查及批件的通知》的通知(1999政法0022)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10余条。
4、保密机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M)
主管部门: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
管理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理、转发全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从国外进口通信保密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82]署货字第754号)
管理范围:目前无具体目录
5、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I)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关于转发《关于精神药物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87>署货字第1280号)、关于转发“精神药品品种及分类”的通知((89)署监一字第376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6、进口药品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Q)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7、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W)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关于转发《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88)署货字第232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8、兽药进口报验证明(监管证件代码:R)
主管部门:农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验放进口兽药的通知((88)署货字第725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三、环保管理
1、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S)
主管部门:农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海关总署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函》的通知(署办法[2000]128号)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40余条。
2、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监管证件代码:P)
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
管理依据: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控[1996]204号)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40余条。
3、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监管证件代码:X)
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
管理依据:关于发布《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 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环管[1994]140号)
管理范围:涉及商品27种,HS商品代码40余条。
四、履行国际公约管理
1、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监管证件代码:F)
主管部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管理依据: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濒办字[2000]9号)
管理范围:管理目录涉及HS商品代码400余条。
2、核产品和核两用品
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管理范围:核材料、核设备、核反应堆用非核材料等物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3、监控化学品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管理范围:监控化学品管理清单
五、其他管理
1、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监管证件代码:Z)
主管部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
管理依据: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第17号令)、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1999]28号)、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片进口管理的通告(广发社字[2000]91号)、关于加强对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光盘管理的通知(新出音[1998]560号)
管理范围:有内容的音像制品
2、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监管证件代码:J)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83]署行字第556号)、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
管理范围:黄金及其制品
3、白银进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U)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414号)
管理范围:银粉、未锻造白银、银半制成品、银制成品
4、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T)
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
管理依据:关于下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函[1998]65号)
5、文物出口证书(监管证件代码:H)
主管部门:国家文物局
管理依据:关于转发《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89)署监二字第230号)、海关总署关于对出境文物凭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验放问题的通知(署监[1995]126号)
6、非军事枪械进出口批件(监管证件代码:K)
7、《货物进口证明书》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管理范围:主要用于进口汽车
8、高新技术出口限制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科技部
管理依据: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管理范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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