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交通运输业对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基础产业,更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积极优化交通部门的组织框架,完善体制构建,充分发挥运输体系各方面的优势与合力,是一项关乎国家总体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
从上世纪中期开始,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一些国家,陆续在交通体制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其成熟的规划和先进的经验,对中国大交通体制的进一步合理完善,有借鉴作用。他们逐步从分散的交通管理向集中的大交通管理推进,已成为国际上越来越明确的交通管理趋势。
美国:最早进行大交通体制改革
早在20世纪4050年代,美国就已开始探索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由分散走向集中的改革,被誉为世界上最早进行大交通体制改革的国家。在《1940年运输条例》中,美国提出一个全新的概念“运输系统”。
这一概念是想把此前人们熟悉的铁路、航空、公路、水运、管道等交通运输方式,共同纳入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防止由于单一交通运输方式,只为追求本行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采取恶性竞争,进而导致高度垄断和多发性交通事故等的发生。
凭借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美国在之后逐步实施的交通体制改革中,使传统与新兴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快速发展。如今,该国已建成一个体系严密的交通综合运输网络,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现代交通运输系统。
美国运输部于1967年4月1日成立。运输部下设部长办公室和12个职能机构,这12个职能机构为:联邦航空管理局、联邦公路管理局、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联邦铁路管理局、联邦公共交通管理局、海运管理局、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监察办公室、管道和危险材品办公室、研究与科技创新管理局、圣劳伦斯河航道开发公司、地面运输委员会。
这些职能机构的具体职能是,统筹政府运输规划和政策建议,并保证其有效实施;鼓励联邦、州、地方政府和个人等多方合作,最大限度地促进私人运输企业的发展,倡导协作共赢的交通运输目标。这就使公众清楚地明确了美国运输部的定位,即通过保障安全、高效、快速、方便的交通运输系统的良性运转,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进而提高民众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