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等2个文件的通知
各分局、滨海新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津政发〔2013〕4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3〕4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略)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