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09-11-11 10:44:00 天津政务网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 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力度,早日实现建立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基地的发展目标,按照重在体制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特制定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大力推进20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市金融业全面发展。 一、积极组织实施专项方案,更好发挥金融业作用 积极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中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和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拟定新的金融改革创新地方性法规、计划和单项工作方案。指导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全面加强金融业招商引资,通过设立和引进机构,增加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市场主体;通过改制重组现有机构,增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市场活力;努力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争取金融业增加值2010年达到600亿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由6.1%提高到6.7%。 二、改制重组金融机构,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 完成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和9个区县信用行社的改制重组工作,发起设立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渤海银行、天津银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增资。支持天津金融总部机构加快全国分支机构布局。支持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组织地方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分类指导和管理,对地方金融股权实行战略化操作,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竞争能力。 三、支持设立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争取韩国外换银行、兴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中信货币经纪公司和捷信集团公司等在我市设立法人机构。协调金融企业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国际保理公司,加快发展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和国际保理业务。 四、加快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 扩大保险资金运行规模和领域,促进以股权和债权方式利用保险资金。搞好补充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团体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财税政策,推进递延型补充养老保险。探索开展再保险业务,筹备设立大华再保险公司。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综合经营业务 天津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开业,加快办理股权转让,完善金融控股集团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保险、证券、信用信息使用等综合经营业务,整合天津金融资源,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治理加快发展 进一步整合土地整理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经济功能区开发建设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和特定目的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坚持科学治理、依法运营和防范风险,将实力弱、资质差、分散设置的公司整合为实力强、资质好、集约经营的公司,建设一批能够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有现金流和净收益的公司,争取实力强、资质好的公司上市。加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风险防范,全面建立政府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和财务报表制度,加强审计年度常规审计监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评估监督、中介机构市场风险评价监督。 七、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 充分利用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和市场资源,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加大银团贷款组织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争取2009年组织银团贷款80个,贷款规模1000亿元。加强区县投融资平台和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整合区县资源,提高投融资水平。搞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体系,2010年底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40家。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联席监管工作机制,实施促进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广和应用信用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设立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效率和水平。建立中小企业资金对接电子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投融资信息快捷对接。 八、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 调整充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完善上市工作推动机制,提高企业资本运作能力,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开展商业物业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不同的经营模式,建立房地产业物业长期持有、租赁经营和直接融资模式。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推广中小企业集合性债权融资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