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AA类企业报送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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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区注册AA类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署令19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海关企管工作实际,请AA类企业按照要求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AA类报关企业 1. 2014年度上半年的《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二)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 2014年度上半年的《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二、报送形式 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凭电子口岸制发的IC卡登录填报电子材料。填报结束后点击“发送”按钮完成电子报送。请企业于3个工作日后拨打电话查询或再次登录平台查询材料是否审核通过,若被退回请查看退报原因并重新报送。 为节约企业成本,提高效率,本次年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报送要求 上述报表作为海关了解企业情况以及开展稽查的重要参考依据,请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在今后对企业的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故意隐瞒或填写不实的情况,海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相关企业依据通知要求按期报送材料,逾期未报的将依据《办法》的有关规定下调管理类别。 特此通知。 联系人:韩亮 联系电话:84201373 天津海关 201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