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请AA类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09-11-10 16:23:00
天津关区各AA类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署令170号)及《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稽发〔2008〕9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海关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请你们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AA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2009年度上半年的《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二、报送时间 请你们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2009年度上半年的《进出口业务情况表》报送注册地海关;同时,将电子文本传至天津海关企管处外网邮箱tjhgqgc@customs.gov.cn(请注意字母均为小写,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企业名称)。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进出口业务情况表》纸面文件,请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应认真、如实填写上述表格,不得空项,空项请填“0”。 (三)为避免因材料问题而影响企业类别管理,请各企业按照要求按时报送上述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海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类别进行调整。 (四)上述表格请自天津海关互联网站下载(网址:http://tianjin.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6245)。 特此通知。 天津海关企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