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市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材料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09-11-24 15:39:00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
深发改〔2009〕154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商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按照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太阳能光电系统推广利用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请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研究申报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及其附件1内容要求,提供2009—2011年拟建项目的具体资料,并于2009年8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四份,附送电子版)报送我委能源规划处(市民中心C3069室)。我委会同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并商有关单位,研究编制深圳市金太阳示范工程(2009—2011年)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和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三、申请纳入我市金太阳示范工程(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项目,应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财建〔2009〕397号文要求取得相关支持文件后,编制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由我委、财政委和科工贸信委审查汇总后于每年2月底和8月底前联合上报国家相关部委。目前已落实申报条件的项目,请于2009年8月26日前将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材料(附送电子版)报送我委、财政委和科工贸信委。 四、请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及时办理出具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蒲泽林 电话:82105763 13510246493 联系人:吴波浪 电话:82107075 传 真:82001485 E-mail:nengyuanxinxi@soh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