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06年3月7日在此间公布,2006年将对速冻面米食品、休闲肉制品等24类产品开展国家免检工作。
据悉,这24类产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啤酒、冷冻饮品、休闲肉制品、数码信息产品、体育用品、皮革皮具、玩具、乐器、纺织品、化妆品、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安全防范产品、税控加油机、建筑工程材料、钢材冶金产品、能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稀土、气体压缩机、制造工程机械、农林机械、输变电设备、基础电子元器件和材料。
同时,2006年免检有效期满的电视机、空调等42类免检产品和企业将实施重新申请。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42类免检有效期满并正式提出重新申请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的,再次给予免检资格;不符合条件或未重新申请的,不再享有免检资格。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审查和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坚决不受理、不上报,宁缺勿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7月31日前上报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