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研究员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在15年内,如果中国能证明其出口产品符合市场经济国家条件的,其他WTO成员应按照正常的规则计算该产品的正常价值;如果不能证明,则其他成员可用“替代国”的计算方法。据此,在反倾销案中,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确定倾销幅度。例如,在中国输美彩电案中,美国在初裁中使用印度作为中国的“替代国”,人为提高了我国几家出口企业的倾销幅度,提高幅度从27.94%到78.45%不等。 15年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给中国一些出口企业带来了切肤之痛,也由此引发了很多人对中国最初加入WTO承诺的疑问:“非市场经济待遇”受阻是不是WTO惹的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研究员就此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采访。 一、WTO主要是一种国际贸易磋商机制 “尽管加入WTO已经好几年了,但我们对它的理解还存在不少误区。”李雨时告诉记者:“加入WTO我们做了很多承诺,但这些承诺并非否定中国的市场化进展,更不是否定中国所有产品的市场化属性。” 他指出,WTO本身主要是一种国际贸易争端的磋商机制,所有加入WTO的成员国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贸易争端的磋商,寻求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至于该成员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不是贸易争端的决定因素,更不是该国所有商品是否存在倾销等的惟一决定因素,只是某些商品在贸易争端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他举例说,对于彩电、家具等产品出现的反倾销指控,因为中国没有被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在这些产品的贸易磋商中受到了制裁,给相关产业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这些受影响的产业和企业,如果从中国自身经济因素分析确实显得不太公平,但从进口国的经济甚至政治方面的因素考虑,对这些产品提起倾销指控也在情理之中。而从中国外贸整体情况看,目前这些产品带给中国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绝大部分出口产品没有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说明非市场经济地位并没有严重制约到中国的国际贸易。 “我们其实可以不去理会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更不要去争。”李雨时说:“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决定中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漠视这个问题。你想,哪个国家愿意买高价格商品而不愿意价格低点?” 他还指出,即使欧盟、美国等都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国际贸易争端还会出现。美国和欧盟、日本等,都是公认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他们之间的贸易争端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因此,贸易争端与是否市场经济国家没有直接关系,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也与是否加入WTO也没有直接关系。 二、注意防范和应对反补贴调查和指控 目前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反倾销领域,而李雨时研究员提醒说,对中国外贸带来更大影响的也许不是反倾销,而是反补贴问题。 他说,按照WTO条款,凡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进口国可以对该产品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中国政府也作出了这一承诺,并在中央政府一级逐步取消了过去的各种补贴,但在地方政府,很多产品通过基金、奖金、税收、电价和运价等措施,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补贴。 他分析,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一方面有追求地方经济高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就业问题的无奈之举。因为很多出口产品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对缓解就业问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尽管出口利润不高,地方政府也会支持发展的。 三、政府干预市场并没有国际标准 对于欧盟在否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时提出的中国存在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等问题,李雨时说,作为从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的中国,确实存在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的现象,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如果没有政府大力的宏观调控,经济秩序势必出现混乱。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正在越来越多地退出市场,近年来的成就有目共睹。更重要的是,如何判断是否市场经济国家,各个国家的标准并不一致。在政府干预市场这个因素上,各国更是存在差异。总体说来,美国是典型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而日本、韩国等却存在浓重的政府干预因素,欧盟介于两者之间,有时强调限制政府干预,有时又比较重视政府干预的效果。 但他也同时指出,中国政府部门确实需要加强自身改革,比如打破垄断行业,让市场决定价格,还有户籍制度应进一步放开,让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 四、中美争端并非经济问题 对于美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态度,李雨时说,两国之间经济本身并没有很多争端,相反,双方经济互补性越来越强,商业利益趋于一致。目前存在争端的问题主要是在意识形态,美国对中国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难以认同。 他认为,这种制度认识差异的深层原因是中西方文化的不同。西方追求自由和平等,而东方更注重和谐与秩序。在一定阶段,西方的意识形态可能会成为世界主流,而东方的意识形态也有它存在的理由。两者之间应该朝着相互融合、取长补短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一味争论谁战胜谁、谁取代谁的问题。 作者:李雨时 研究员 商务部 研究院 副院长 简历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北京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美国马萨诸塞大学访问学者。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直属进修班学习;主要工作经历:对外贸易部国际贸易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拉美使馆经商处一秘、二秘;主要论著:《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出口削价竞销的国际比较》、《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出口贸易经济效益研究》、《马克思的国际分工论》、《论美国的新经济》、《外贸发展“七五”、“八五”规划》、《论美国的贸易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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