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制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离不了。作为世界陶瓷生产大国,我国的瓷器制品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还大量地出口欧盟及美国等。但记者近日在相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我国陶瓷产品出口欧盟的门槛将被抬高。
欧盟委员会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发布指令,对第84/500/EEC号指令《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指令指出:从2006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使用和进行贸易;从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要求的瓷器制品将被禁止生产和进口。
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必须附有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声明的内容应包括:瓷器最终制品生产厂家和欧盟进口商的身份和地址;瓷器制品的特性;声明的日期;声明瓷器制品符合本指令和欧委会1935/2004号法规的相关要求。经分析检测,铅和镉溶出量符合要求的瓷器制品应标示分析结果、检测条件、实施检测的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另外,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分别为4.0mg/L、0.3mg/L修订为0.2mg/L、0.02mg/L,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而且相关规定也较以前苛刻。
据了解,我国的陶瓷产量已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由于欧盟成员国的增多和欧盟正式取消对进口我国陶瓷产品配额的限制,欧盟已超过美国、东盟成为我国陶瓷出口的第一大市场。据海关统计,2005年1月至4月,我国陶瓷出口金额为13.76亿美元,同比增长30.34%。从出口性质看,国有企业出口金额为28.3亿美元,同比增长3.65%;三资企业出口金额为4.69亿美元,同比增长81.11%;私营企业出口4.75亿美元,同比增长88.36%。
但是,我国陶瓷出口欧盟还面临诸多困境:首先是铅、镉等重金属超标问题仍较突出。据欧盟通报,2005年1月至8月我国输欧日用陶瓷等食品容器具不合格72批次。欧盟新的指令和标准,必将进一步使我国陶瓷重金属超标问题处于更突出的位置。其次是欧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根据欧盟EG1383/2003法令,欧盟海关可直接销毁涉嫌侵权产品,从而增大了企业出口风险。目前我国出口陶瓷产品自主品牌拥有率不足10%,一些企业签订外贸合同不规范,有的甚至以外商“订单”传真代替合同,多数企业盲目按照外商要求组织生产,导致很多违法隐患的存在和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货物被相关执法单位扣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另外,我国陶瓷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高产量、高消耗、低效益的现象十分突出。陶瓷行业重复建设严重,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出口产品质量不高,加上大打价格战,目前我国出口日用陶瓷出口价仅为0.2美元/件,只有英国、日本的1/7,而进口陶瓷是出口陶瓷价格的14倍。我国日用陶瓷行业若以210亿件产量计,要消耗非金属矿物质资源1050万吨以上,耗电75亿千瓦时,消耗标准煤1000万吨。
因此,专家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和行业应该采取措施,如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注重引导陶瓷行业提升产业档次;增强创新发展意识,在掌握市场需求信息的基础上,开发适合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国内陶瓷生产商和出口商应密切关注新指令的相关信息动态,及时准确地掌握目标市场的各项规定,早做准备,积极应对,改善生产工艺,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有效降低铅、镉溶出量,避免新指令成为阻碍我国陶瓷出口欧盟的不利因素,巩固我国陶瓷出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