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7日,武汉市蔡甸区10多家农户满怀喜悦,签订了首批“农产品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总量900吨的莲藕、苦瓜、豆角等8种农副产品还未下地就找到了买家。
据介绍,此次签约在价格上实行“双轨制”,对莲藕、鸭子好销的农副产品,浮动定价为“比市价高5分/500克”,而对玉米、豆角、苦瓜、菜薹等农产品则采用固定价,如玉米定价为5角/500克。
近年来,“订什么、种什么”的“订单农业”在该市郊区方兴未艾。然而,许多企业和农户对订单合同不是很重视,经常是口头“搭白”,或随便签个协议,从而滋生出一系列问题:合同履约率低,当订单价高于市场价时,有些签约企业便开始“闹眼子”;合同主体不规范,乡、村机构代替农民充当签约现象较普遍,权责不分、收益分配纠纷频发。许多农户纷纷抱怨,“订单虽好,合同难签!”
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示范合同文本共16条,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计价方式和价款,履约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进行了明确界定,可有效规范签约双方的行为,避免合同纠纷,保障签约双方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