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近日表示,闽台经贸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台资列港资之后,已成为福建省第二大外资来源;台湾已成为福建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据介绍,截至2005年底,福建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463项,合同利用台资169.5亿美元,占该省合同利用外资总额的17%;台资实际到位资金109.3亿美元,占该省外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8.6%。以台资为主投资发展的电子、石化、机械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主导产业。
截至2005年底,闽台贸易累计总额达409.5亿美元,台湾已成为福建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负责人表示,要抓住有利机遇,全面推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努力把福建发展成为台商投资的密集地、贸易合作的基地和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的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