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与泰国之间取消了108种蔬菜和80种水果产品的贸易关税,这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下的第一个“零关税”协议。协议实施两年以来,我国与泰国的果蔬贸易有了新进展。
出口方面:2003年10月~12月我国对泰国出口果蔬8.2万吨,而当年前9个月出口总量仅为4.9万吨;2004年共出口16.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6%;2005年1~10月共出口16.2万吨,同比增长40.3%。
进口方面:2003年10月~12月我国自泰国进口果蔬43.5万吨;2004年进口300.4万吨,比上年增长49.4%;2005年1~10月进口234万吨,同比下降5.5%。
协议实施两年以来,我国与泰国的果蔬贸易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我国对泰国果蔬的贸易逆差迅速增大。2003年我国对泰果蔬逆差1.9亿美元,2004年全年逆差3.7亿美元,2005年1~10月我国对泰国果蔬出口值8525万美元,进口4.4亿美元,逆差达到3.6亿美元。
二、苹果和梨是我国出口的优势水果品种,进口则以木薯干为主。2005年1~10月我国出口水果主要是鲜的苹果和梨,共出口6万吨,增长17.6%,占水果出口量的90.1%;蔬菜主要是葱类蔬菜和胡萝卜,分别出口4.6万吨和3.1万吨。分别增长72.3%和64%,合计占蔬菜出口量的80.2%。进口水果主要是榴莲、龙眼和山竹果,分别进口7.2万吨,6.9万吨和3.1万吨,分别下降4.8%,8.4%和增长16.1%,合计占水果进口量的78.2%。进口蔬菜绝大多数是木薯干,共进口217.9万吨,下降5.4%。
三、山东省占据对东盟果蔬贸易量的一半以上。从进出口省份看,山东省是我国对泰国果蔬的贸易大省,2005年1~10月出口8.4万吨,进口132.1万吨,分别增长29.8%和1%,分别占出口和进口总量的51.9%和55%。另外,出口较多的省份是江苏省和福建省,两者合计占出口总量的17.8%,进口较多的省份是江苏省和广东省,两者合计占进口总量的22.3%。
目前,尽管我国与泰国果蔬贸易进展平稳,但仍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我国水果产品在泰国市场优势较小,市场开拓难度较大。我国包括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几个热带水果生产大省盛产的香蕉、芒果、菠萝等水果均是泰国的强项水果产品,而且由于气候原因,上市时间也比泰国晚,互免关税以后,并不能使这些水果顺利进入泰国市场。尽管温带水果在泰国具有一定的市场,但市场规模依然偏小,对整体提升我国对泰国水果水平的作用有限。
二是我国果蔬生产的市场化运作程度偏低。目前我国的果农生产组织形式落后,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竞争力弱,难以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或调整产品结构,产品品质参差不齐。而泰国水果生产以种植园为主,产业化程度和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品牌运作,国际竞争力较强,其产品品种,栽种技术及产后运销等环节,均已形成了较健全的运作体系。特别是在市场运销方面,已与国际市场自由贸易体制接轨。
尽管我国在对泰果蔬贸易上的竞争优势偏弱,但泛亚铁路,昆曼公路等一系列交通基础设施的修建完善,将有力扩展与泰国比邻的云南、广西等省的贸易空间。为此,我国企业要在蔬菜产品的深加工以及精细化上做文章,深入了解泰国的市场特点及检验检疫要求,提升产品包装、保鲜质量,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