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显示:全国风险投资市场上,海外资金已占50%以上。但记者日前与已在中国风险投资5年以上的IDG、TDF等老总长谈时,他们却表示,相对于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的热情和关注,真正入华的海外风险基金还是比较有限的,大多数还处于观望状态。
对中国,海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心态是矛盾的:热望———中国经济形势好,投资机会多,赚到的钱高于在其他国家风险投资的回报;
犹豫———中国现有对风险投资的很多规定与国际惯例相悖,因此,做风险投资太累、太难、太繁琐。
矛盾的心态,导致矛盾的运作:远水解近渴,照理该走最近的路,但海外风险基金在华投资却是故意“弯弯绕”。
一绕:由内而外变身份
美国一个风险投资机构最近垂青上海一家科技企业,愿意投入100万美元。前提条件是:这家企业必须先转变身份,从内资企业变成外资企业。
“由内而外”要如此进行:这家企业和美国风险投资者先在维京群岛或开迈群岛等免税国家
共同注册成立一个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国内的科技企业则降级为这个境外公司投资的子公司。据悉,几乎所有的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国都不是直接向被投资企业注入资金。如此绕一绕,目的是为将来全身而退。
按照我国目前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制度,外资注入国内企业后,盈利部分可以带出国,但本金难以退出,要带出国更困难,审批手续十分繁琐。为此,国外风险投资者便在海外第三地注册成立控股公司,通过让母公司在海外上市,卖掉股票,从而使自己在国内子公司的投资连本带利全部套现。
弯弯绕还有一个便利:在选择上市地点与形式上有比较灵活的空间,可以利用全球公开资本市场套现退出。
二绕:拗断合作自摸索
新加坡TDF2000年在上海设立的第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是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双方合作十分融洽。但最近TDF在沪设立第二个风险投资基金,却选择了单干。只因为:中外合作基金运行受到我国现有规定的制约,与国际资本市场难以接轨,操作烦。
一烦,当家不作主。目前中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合资成立一个风险基金,海外风险投资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专家理财”和“创业教练”的优势,对基金进行全权管理。但实际运作中,海外管理机构只能当外资的家,作不了中资的主,需要一次次跑到中方风险投资机构处盖章认可。
二烦,套现多折腾。国内风险投资机构没有对外投资权,也不可能到海外资本市场套现。因此,双方如完成投资目标需要到海外上市套现前,内部先要进行“倒买倒卖”:设想一个上市溢价,然后将中方的股权卖给海外投资者,上市后双方按海外资本市场的股价再第二次结算,“多退少补”。如果海外风险投资机构是与国有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折腾更多:国有风险机构转让的股权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和国资委审批,并在产权市场挂牌近一个月才能成交。
由于目前中外风险投资机构所出的资金,在合资风险基金中所占比重大多为1:9或2:8,因此很多海外投资机构认为,犯不着为中方这点资金折腾。
三绕:舍近求远去套现
在国外,风险投资项目只有1/3通过上市套现,2/3是通过产权交易卖给大企业大集团,收益率并不比上市差。但海外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套现,几乎只有一条途径———海外上市。
海外风险基金对在国内套现兴趣阑珊,缘于孵化期的高科技企业在企业规模和盈利方面,难以达到我国证券市场的要求;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对外资上市又有限制。
证券市场走不通,产权市场又不愿去,因为卖不出高价。TDF合伙人汝林琪说:国内产权市场的并购定价,以净资产评估为基础,溢价1倍了不起了。大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怎敢冒“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溢价10多倍去并购一个小企业?而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决定股价的除了业绩,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成长性和潜力,因此股价会一路推高,远远高于国内产权市场交易价甚至是证券市场的股价,投资机构收益率很高。据悉,百度上市后,IDG至少可赚70倍。
风险投资在国外,有个著名的说法:成三败七。意思是说,即使7个项目投资失败,只要3个项目成功,投资者也会赚得盆满钵溢。但业内人士说,按国内目前的退出途径,是成八败二,即必须有8个项目盈利,风险投资者才亏得起2个项目的失败。如此,海外风险投资当然要舍近求远套现了。
疏通瓶颈不宜迟
风险投资被称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发动机。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说,英国高科技产业比美国落后10年,主要是风险投资起步比美国晚了10年。
但风险投资又是“精致而脆弱”的投资活动,对政策和机制有很大的依赖性。当前,亚洲各国纷纷加大了对国际风险基金的吸引力度,要让大量的海外风险基金涌进中国,亟需对我国风险投资的政策和机制进行修订和完善。不然,海外风险投资很可能因为觉得在中国投资过程太繁琐、运作不通畅,而降低投资积极性。
上海创业投资协会会长华裕达等专家建议:
尊重风险投资特性,在外汇管理制度上“网开一面”。风险投资是“甘蔗只啃一段甜”,当投资目标达到后,风险资本就要连本带利套现退出,去进行新一轮投资。与其让海外风险投资“曲线抽资”,不如选择几个风险投资最看好且创业密集度高的高科技园区,如浦东张江等,允许注册于此的海外风险投资机构与本土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一定范围的货币自由兑换,让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在完成7年-10年的风险基金运作期后,本金来去自由。
大力推动中外风险投资合作,这是双赢策略。对海外风险投资机构而言,万里迢迢到中国,探索本土化运作,发现和筛选投资项目,是“摸着石头过河”,与国内有政府背景的投资机构合作,可以减少失误率。对国内风险投资机构而言,合作能够“四两拨千斤”。首先是以10%-20%的少量资金,引来数倍于己的海外资金。其次是零距离学习海外风险基金成熟而规范的运作经验,有助于提高国内风险投资机构融资与管理经验。第三,也可以帮助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从国家战略高度看待海外上市。国际资本市场资金量流动大,海外上市有助于企业融到更多的资金,迅速做大做强。但优秀的科技企业竞相海外上市,国内投资者将难以从国内证券市场享受到这些企业的收益,而且我国的资本力量很可能会在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失去阵地,被外资掌控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因此,有关部门应尽早为海外风险资本开辟国内套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