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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 市商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

    www.jctrans.com 2011-8-1 17:18:00 青岛政务网

  •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青厅字〔2011〕27号)要求,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增强预防腐败制度运行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长效性,推动全局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现就我局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积极预防为核心,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管理,完善措施,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程序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三)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坚持全岗位、全层级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现防控体系对机关各处室、岗位和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全面覆盖。

      突出重点。把权力重点领域、重要权力处室和岗位,特别是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

      有机结合。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渗透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依据工作职责,整合规章制度,嵌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新要求,锁定风险节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务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业务职能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

      二、实施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三、实施方法

      (一)动员部署(7月上中旬)。宣传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成立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清权确权(7月下旬)。依据处室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认真梳理行政管理和业务处置权力事项,建立台账。确认权力运行流程中的关键节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坚持管办分离和透明公开的原则,重新分解确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以及处室内部人员之间分配不合理的权力事项,形成相互制约、便捷高效的权力运行架构。

      (三)风险排查(8月底前)。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围绕处室和个人岗位业务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风险:

      1、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和外部环境等影响,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绩效等方面产生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2、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固化,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3、规章制度风险。因未能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发展和管理需要,在制度设计及执行等方面产生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或相互矛盾,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制度规定不到位或随意变通、执行走样,机制缺乏相互支撑、制约,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轨迹,从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1、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重要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中层岗位风险。处室负责人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行使职权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四)风险评估(9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岗位风险等级:

      一级风险岗位。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

      二级风险岗位。指部分行使执纪执法、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权力,或者具有建议、审核、监督等职责的岗位。

      三级风险岗位。指基本无执纪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要实行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评估,确保排查评估全面、准确、深入、合理。

      (五)完善防控措施(12月底以前)

      1、分级自控完善制度。

      个人依据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个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备案。

      处室在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填写《处室工作职责和廉政风险识别自我防控表(单位)》;针对工作规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定防控措施,绘制处室业务流程岗位风险防控图,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全面梳理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逐一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机制。

      机关处室要形成廉政风险评估报告,逐项说明查找出的岗位风险点、形成原因、风险等级和风险防控措施。

      监察室负责汇总形成全局廉政风险评估报告。

      2、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全员责任风险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注重风险教育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强化教育的针对性,特别是对新任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

      3、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坚持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进行晒权、分权、限权、减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需防止暗箱操作、应当透明公开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进一步分解细化;对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压缩裁量空间;对能够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好的事务,交给市场办理,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岗位职能设置科学合理,业务流程精简顺畅,有效规避风险。

      4、实施科技手段防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惠及民生的重点,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发业务流程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岗位风险点上的职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权力相对集中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要率先运用电子网络等科技手段对业务流程实施监管。要在固化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在重点环节和风险节点嵌入电子监督控制系统。对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内容和条件办理的,系统自动锁定、自动报警,并生成异常信号指令更正,或中断办理程序。暂时不能利用网络管理的,也要将工作信息输入微机,形成数据库,便于结果提取、查询和监督。

      5、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

      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要对执行防控措施、廉洁从政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出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重点岗位责任人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

      要通过设立岗位廉政风险举报箱、监督电话和开设网上投诉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对风险累积较高的当事人,及时启动预警处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话提示、批评教育、信访谈话、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风险预警;对部门和单位责任领导采取诫勉谈话、发送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风险预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风险防控工作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未按要求实施岗位风险防控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按规定追究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完善高风险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内部轮岗、跨处(科)室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作,是预防腐败的一项精细化工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处室发挥主体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并对单位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分管处室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要把关审核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评估,检查指导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强化评估考核。各处室要适时评估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方案,纠正问题。以年度为周期,结合业务职能调整、岗位职责变化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修订风险防控内容,完善防控措施,实行动态化管理。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处室、个人目标考核。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局属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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