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物流网 - 资讯中心 >> 青岛 >> 政府公告 >> 正文

政府公告

  • 关于印发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11-6-13 16:29:00 青岛政务网

  •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青岛海湾集团

      13.海泊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对原有中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达到4万吨/日规模,2011年12月底前开始向市北区提供河道景观用水。

      责任部门:青岛城投集团、市北区政府

      (二)环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

      行动目标:

      完成环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初步恢复,实现河流恢复鱼类生长、胶州湾水质显著改善的目标。全面实施环湾流域河道截污、点源治理、景观美化、生态绿化和恢复等综合整治工作;入湾河流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主要河流入海口区域无黑臭现象;胶州湾达到优良水质的水域面积比例达到75%,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5%。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4.昌乐河综合整治工程(大港纬五路至海泊河段,全长1820米)。结合新疆路高架施工对昌乐河实施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截污、清淤、市政工程等,昌乐河入海泊河口处水质达到最低改善要求,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青岛城投集团、市北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

      15.杭州路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海岸路至海泊河段,全长860米)。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清淤、管理路建设等工程,结合河道两侧地块开发实施综合整治,杭州路河入海泊河口处水质达到最低改善要求,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四方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

      16.楼山后河、楼山河综合整治工程。楼山后河整治重点是重庆路以东河道,长度1200米,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护岸砌筑等防洪工程,2011年12月底完成;楼山河结合坊子街等村庄改造,在现有河道治理的基础上,加强下游河道截污、清淤。楼山河水质达到最低改善目标,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李沧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

      17.祥茂河上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驳岸砌筑、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工程,祥茂河水质明显改善,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青岛高新区管委

      18.黄岛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南辛安河等6.7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工程为河道截污、清淤、护岸、拦河坝、桥涵以及景观等,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黄岛区政府

      19.胶州“三河”治理工程。对胶州市区护城河、云溪河等河道进行治理,其中2011年12月底完成云溪河约3278米河段清淤、护岸、截污和绿化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护城河约3480米河段清淤、护岸、截污和绿化工程。

      责任部门:胶州市政府

      20.墨水河综合整治工程。2011年启动城市中心区段河道清淤、河道湿地景观建设等,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即墨市政府

      21.环湾区域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措施,提高环湾区域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水平,2011年和2012年分年度实施。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

      (三)工业污染防治

      行动目标:

      到2012年底,累计约70家列入近、中期搬迁名单的企业启动搬迁工作,20户企业完成搬迁,重点推进海晶化工等化工污染企业的搬迁,对暂不能搬迁的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把胶州湾由工业岸线调整为生态岸线、旅游岸线和生活岸线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22.老城区企业搬迁。2011年,新启动搬迁企业15户,到年底累计搬迁企业新址项目竣工实现18户;2012年,重点推进大企业搬迁,到年底累计搬迁企业新址项目竣工实现20户。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

      23.重点企业搬迁。2011年,启动海晶化工集团公司搬迁新址项目、海洋化工新河项目开工建成,双桃化工新河一期项目建成;2012年12月底,双桃化工、海洋化工新河项目竣工投产,海晶化工项目全面投入建设。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24.环湾区域直排海企业限期整治。2011年12月底,对污水直排胶州湾企业进行整治,确保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核定排污总量,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25.环湾区域循环经济项目。开展青钢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2011年12月底完成;实施青岛金田热电低成本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2012年10月底完成;实施青岛海晶化工母液水再利用项目,2011年12月底完成;实施青岛惠城石化FCC复活催化剂项目,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6.老工业区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一台30万千瓦机组脱硝技改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实施黄岛发电厂三期5#、6#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方案制定,2013年结合火电机组大修完成改造。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政府国资委

      (四)环湾岸线和生态保护

      行动目标:

      建立由围海填海控制线、胶州湾湿地保护线、入胶州湾河道控制蓝线、胶州湾近岸禁止开发区域与限制开发区域控制线等构成的生态保护规划控制体系;以大沽河河口区、洋河河口区及邻近海域为重点,生态湿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实施环湾区域生态绿化工程,重点完成胶州湾海岸景观美化和绿化工程。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27.胶州湾跃进河口蓄洪围海及岸线整治工程。包括跃进河口蓄洪围海工程围海堤坝、挡潮闸、桥梁和内海蓄洪区清淤工程及景观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胶州市政府

      28.洪江河防护林工程。包括防护林工程、土石方工程、排盐碱工程等,规划总面积约5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林25万平方米,苗木培育林23万平方米,景观林8万平方米,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青岛高新区管委

      29.环湾区域重点项目环境、景观、绿化工程。实施环湾大道绿化景观工程,2011年12月底完成;按公路规范实施红岛连接线二期工程的绿化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 按公路规范实施海底隧道黄岛端接线工程的绿化工程,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城投集团

      (五)保障能力建设

      行动目标:

      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确保环湾地区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30.环境和海洋监管能力建设。建设胶州湾陆海统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新建1个大型海洋浮标站,动态监测胶州湾水质状况,并在胶州湾内1条主要入海河流入海口建设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入海河流水质的即时、连续监测和监控,2012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建立胶州湾海陆空一体化监测系统,利用环保部资源环境卫星的数据,对胶州湾的生态变化实行立体监控,2012年12月底完成;组织实施灰霾监测二期项目建设,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环湾保护组织领导。在市环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环湾保护战略要求,充分发挥市环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市环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并加强环湾保护各项工作的调度和检查;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或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出本部门负责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逐条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务求各项工作早见成效、多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环保体制机制。建立环湾区域环境监测预警、协调联动、信息公开和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完善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重在落实责任和形成合力。落实和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立项的会商和决策机制,每年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就第二年环湾保护所涉及的市级财政投入的工程项目进行研究立项,保障资金投入。

      (三)强化环境法治建设。根据胶州湾围海填海控制线、湿地保护线等划定结果,尽快出台岸线保护和湿地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解决影响环湾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区域和行业限批、限期治理和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进一步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 物流生意的法宝    立即加入信誉联盟   阅读 次 本文现有评论 条  
  • 关键词 海运运价 船期查询 优势航线 货代服务   【RSS】 【打印】 【收藏】 【关闭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