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实施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落户青岛,加强科技服务业平台建设和创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城市科技创新体系;
3.大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科技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措施。
4.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六、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胡绍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处。
3.组成部门(13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农业、制造业和研发设计、中介服务业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3.积极促进重点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措施。
4.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
七、服务外包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外包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张惠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国际服务贸易处。
3.组成部门(1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2.推进服务外包产业专业园区的建设和公共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信息安全规范;
3.推进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完善大学、培训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推动大学生就业;
4.组织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和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与国际大企业合作,引进和培育骨干企业;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服务外包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服务外包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措施。
4.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
八、文化创意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文化创意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修林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文广新局。联系处室:文化产业处。
3.组成部门(16个):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把握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构建“一城一带六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整合优质资源,加快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
3.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在文化艺术服务、影视传媒、文化旅游、动漫创意等领域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知名文化企业;
4.完善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构建特色突出、具有一定国际国内美誉度的城市文化品牌群;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文化创意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文化创意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
九、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建祥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联系处室:房地产业处。
3.组成部门(14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青岛银监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推进住房建设工作目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3.按照适用、景观、生态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4.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