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赋予青岛海纳知行国际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批复》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10-2-22 11:39:00 青岛政务网
青岛海纳知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根据商务部商合批[2009]335号《关于同意赋予青岛海纳知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批复》,同意你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其经营范围为:向境外派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海纳知行国际公司须在批复下达90天内向青岛市商务局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和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等手续,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和青岛市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申请入会,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参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 海纳知行国际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指导下开展业务,接受我局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并须按规定向我局报送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文件及资料(含统计报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报商务部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