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新闻实务海运空运陆运综合物流进出口专题工具会议人才数据法规期刊排行
首页 >> 产品部 >> 私人物品 >> 行李托运常识 >> 正文
托运宠物死亡的赔偿问题

http://www.jctrans.com 2015-4-22 14:01:00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该规定的第五条还明确,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公斤100元的赔偿标准,在之后得以提高。部分承运人将标准提高到200元。

  国际航空中的行李或人员的赔偿标准,往往遵循《蒙特利尔公约》。该公约规定,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

  近年来,坊间一直有提高托运行李获损赔偿标准的呼声。有的乘客托运的贵重物品,如智能手机、高档香烟受损或遗失,每公斤100元至200元的赔偿标准,让乘客无法接受。有专家建议,赔偿标准可与《蒙特利尔公约》接轨。

评论】【推荐】【打印】【收藏】【关闭
  相关连接
·托运的宠物狗冲进停机坪被击毙
·行李赔偿并不是想象那么难
·托运行李里有子弹?原来是虚惊一场
·低成本航空公司陆续取消行李免费托运
·国际航空托运系统即将建成 航线覆盖亚欧美
  综合报道
·芜湖港以特色“物流事业部”促物流大发展
·北京:民警扮物流人员擒货主
·广东:上半年深圳物流业外商争相增资
·华尔街新游戏:干散货海运FFA交易
·包装与物流——“牵一发而动全身”
·物流信息化稳步推进
   实用工具
各国港口 危险品名
在线计算 电子日历
世界货币 英汉词典
报关代码 单位换算
海关税率 里程查询
国家代号 >> 更多
 
 

 
关于我们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辽ICP证:020143
  锦程物流网版权所有2003-2004 客服电话:0411-828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