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人物品在运输中禁止夹带金银珠宝、文物字画与贵重物品、有价证券、货币凭证和危险货物。
个人物品除按规定栓挂货签、涂写与货签相同的标记外,还须在有包装的件内放入写有与货物运单记载一致的到站、收货人名称地址的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