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流程第四章:商检,报关及海关工作
前几章我们介绍了在航空货运流程中,发货人需要做的准备,货运公司负责的工作,以及航空公司货站负责处理的部分,这一次主要介绍空运流程中的商检,报关部分。
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7:30
报关
1、接单、送单: 发货人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海关工作时间为:09:00—12:00;13:30—17:30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启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②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前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转关运输申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出口货物报关单”),交启运地数据录入海关计算机报关自动化系统,并打印成正式的转关运输申报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各一式三份。
③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转关运输申报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有关货运、商业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④启运地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手续后,签发出口转关货物联系单,并将上述有关单证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
⑤出境地海关在货物出口后按规定向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工作的完结。
⑥来往港澳的出境车辆装载的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由车辆驾驶人员向启运地海关交验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载货清单一式三份,并随附有关货运、商业单证,启运地海关审核后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其所载货物的监管手续。
在以后的章节中,你将看到空运流程之航空公司安排装机,最后货物到达操作一系列详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