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自治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成立会议。
自治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由自治区寄递渠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和快递行业协会代表、快递企业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在内的共计13名委员组成。信用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区快递业信用评定工作,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对快递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编制从业人员信用年度评定方案,确定评价指标并赋予相应分值,明确守信从业人员、失信从业人员和信用异常从业人员的确定标准,开展信用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内蒙古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全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行业诚信典型,发挥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快递业诚信文化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