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锡林浩特机场、乌兰察布机场等5家民航机场因未按需配置空中交通管制员,被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处罚。
据民航华北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五家机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内蒙古阿拉善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辽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经民航华北局调查,上述五家机场未配备保障运行所需要的适当数量的、合格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专业人员,以上事实有航空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塔台值班日志、调查笔录等为证。
民航华北局表示,五家机场的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项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