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和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结案。根据法院生效判决,中船三井享有到期债权人民币4430.88万元。中船三井将依据该生效判决结果向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告称,中船三井在2015年度对该项目可能的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不会引起资产损失。目前东方重工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船三井申报破产债权人民币4,430.88万元,具体清偿比例以东方重工管理人提出并经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债权清偿方案为准,获得的清偿款(如有)将增加公司该年度利润总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