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廖志慧、赵峰
圈一大块地,引进几家物流企业和十几辆车就开始运营,这种粗放的物流园建设模式将被淘汰。昨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该部门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共同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促进物流园区优化布局和规范发展。
近年来,全省物流园区快速发展,数量和货运能力大幅增加,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热情高涨。省发改委去年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5月,全省规划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112家物流园区中,投资建设主体为民营企业的占65%,民营资本已成为物流园区投资建设的主要力量。
然而,部分园区与现有相关规划衔接不畅、功能布局和设计缺乏产业支撑、实际开发面积与规划面积差距较大、建设滞后等,成为目前物流园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明确规定,物流园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50亩,物流运营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具备两种以上交通连接方式或毗邻两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国道,货运吞吐量不低于200万吨/年。
同时,物流园区应有统一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在48小时内响应投诉并100%办结有效投诉,入驻企业满意率不低于90%。要设置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部门的办事窗口,并提供满足入驻企业需求的至少8项商务服务,包括金融、保险、餐饮、住宿、设施设备租赁、培训、中介、产品及设备检测、汽修汽配、加油加气、咨询等。《意见》还对物流园区布局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控制新建物流园区数量,防止盲目建设或以物流园区名义圈占土地。对于省市两级物流园区规划布局以外的新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