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
通知部署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通知指出,旅游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景区旅游环境、设施条件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将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及“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的考核指标。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
其他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景区,纠正违规行为后方可参加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已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名单的景区,应切实履行承诺条件,在承诺期内不提高门票价格。违背承诺条件,提高门票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对其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从“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名单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