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渭南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其中澄城县财政局公车私用,在高速路上出交通事故导致2人亡,财政局副局长、财税监督局局长高从森负有直接责任被免职。
8月26日,西禹高速8车相撞,造成陕ECD012小轿车内2名乘车人死亡。该车辆系澄城县财政局财税监督局的公车,车内2名死者也非财税监督局工作人员。随后此事引发澄城县有关部门重视,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21日上午,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在通报中称:澄城县财政局公车私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财政局副局长、财税监督局局长高从森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财政局副局长、财税监督局局长职务。
记者 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