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制度规范。
记者注意到,纪检部门这一“自我开刀”、“自我净化”的动作不仅新疆有,自2014年10月以来,全国至少已有7个省区市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相关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正人先正己’,各地纪委决定自我‘开刀’,零容忍破除‘灯下黑’,体现了整风肃纪的决心。同时,这也是对腐败分子的一个震慑,有利于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走向深入。”
监督对象
巡视机构干部也列入其中
据介绍,新疆出台的《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职能部门、工作原则、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云南、湖南、安徽、海南、四川、重庆6省市也出台了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相关规定。
海南、安徽对监督对象的表述比较简单,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而一些地方则做了详细表述。
●云南
明确监督对象为省纪委常委以外的省纪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干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干部,各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省委巡视机构干部等。
●新疆
出台的《办法》也将巡视机构干部纳入监督对象范围。此外,将未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任职的自治区纪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出机构以及自治区单位(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驻疆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中的一般干部也纳入监督对象范围。
●湖南
将监督对象明确为“七类纪检干部”,其中包括“党的组织关系在省内的中央在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监督方式
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责
十八大以来,两年多的时间,中央纪委、监察部已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防止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
在出台的监督办法中,各地均明确了纪委设置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责。
新疆纪委的《办法》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纪委出台的《办法》则表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责分为七类,其中包括督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
监督内容
各地列出“不准”负面清单
在具体监督内容中,各地都做了详细规定,列出“不准”负面清单。
记者注意到,至少3个省份在规定中提到“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相违背的言论”。
四川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包括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
安徽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中,第一条便是“不准公开发表或附和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
海南则规定,“不准发表与中央和省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延伸
十八大后哪些纪检官员落马?
十八大以来,纪委系统内部已有多名高官落马。此前落马的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以及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均为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
此外,在山西落马的金道铭,在四川落马的李崇禧,以及在广东落马的朱明国都曾担任过省级纪委书记。
除了“老虎”,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曝光一起纪检系统内部腐败案件: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魏健成为了当时中央纪委机关内部最高级别的落马官员。当年3月和7月,中央纪委还分别通报了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被查的消息。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系列数字,2014年查处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
案例
曾批评别人明目张胆自己却任上落马
本月21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早在今年4月1日,中央纪委通报了钟世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钟世坚在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的任上落马。
在7月21日的通报中,中央纪委还特别点名钟世坚“执纪违纪、知法犯法”。
通报称,钟世坚身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他执纪违纪、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审查纪律、组织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今年年初,广东省的两会上,时任广东省政协委员的钟世坚在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也曾批评一些贪腐官员的“明目张胆、不收敛不收手”。
在钟世坚任职广东省纪委期间,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在广东已打落两名“老虎”,分别是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值得注意的是,钟世坚在2011年9月调往广东省纪委时,当时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正是朱明国,两人为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本组稿件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