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为了简化印章刻制备案手续,辽宁省将印章刻制备案管理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企业申请办理印章刻制时只需提交《企业印章刻制确认表》,工商部门通过全省“三证合一”综合登记业务平台将信息共享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后将意见通过业务平台发送工商部门,同时,将企业印章刻制备案信息发送取得印章刻制资格企业。工商部门收到已备案意见后,把《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一起颁发给企业。企业取得《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就可以直接到取得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承制企业或其设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印章刻制。
该制度将于今年8月在丹东市、朝阳市先行试点,10月在全省全面推广。(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