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3日联合公布贵州省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名自然人和法人“上榜”,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1.54亿元。
从贵州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行为成本,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名单中的失信者进行限制,同时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在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充分应用。
贵州省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涉及的法人单位,其失信情形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
按照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贵州各级国家机关在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中,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中,都将依法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措施。
记者 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