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2日,韩美两国实质性结束长达4年6个月的《关于民用原子能的韩美政府间合作协定》(简称《原子能协定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谈判,将于22日下午4时15分在位于首尔的韩国外交部大楼初步签署协定。
韩国外交部核能合作大使朴鲁壁和美国驻韩国大使李柏特将代表双方初签协定。韩美2010年10月启动《原子能协定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谈判,由于谈判没有进展,双方于2013年4月商定将协定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
《原子能协定韩美原子能协定》于1972年签署,1974年修订,定于2014年到期。协议禁止韩国从事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韩方诉求在这两方面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