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首次将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0个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此举标志着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要求,税务总局将2013至2014年度各级税务机关查结的符合公布条件的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信息共享。这批税收违法案件涉及企业425户,涉及企业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共计553人。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向相关部门提供案件信息,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真正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记者 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