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3月24日上午8时15分,宿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徐某某被发现缢死在五号讯问室。事件发生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介入该案的调查。
经初步调查,徐某某原系萧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19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徐某某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2014年12月19日依法起诉至埇桥区人民法院。埇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某某非法收受、索取他人人民币共计20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3月23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法院有关人员在宿州市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对徐某某进行宣判。宣判结束后,未能按规定及时将徐送入监室收押,致使其一直滞留在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当夜,其在讯问室内的栅栏上自缢身亡。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安徽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查中如发现有关司法人员和看守所的管理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将依法严肃立案查处,有关查处情况亦将及时公布。(常国水 韩震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