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天津11月底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启用

www.jctrans.com 2015-11-20 13:37:00 天津日报

导读:天津市将由一个统一的登记机构,依据统一的法规和规范,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形成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实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个统一”。

  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11月30日起,“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将正式启用,替代原有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专用章”。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在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办理相关登记需向当事人出具通知书、告知书等文书时使用。

  天津市将由一个统一的登记机构,依据统一的法规和规范,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形成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实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个统一”。按照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统一由一个登记窗口受理、一个登记机构办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各类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更加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记者 陈璠 贾云娇)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天津,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