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24日在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湄公河流域综合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宋乔,缅甸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副部长昂梭,泰王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塔威分别率团出席会议。柬埔寨王国内政部国务秘书腾萨翁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安部警察总局局长潘文永作为会议观察员与会。
各方一致认为,为应对湄公河流域严峻、复杂的治安形势,根据2011年10月31日发表的《中老缅泰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过去四年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构筑了前所未有的执法合作关系,开展了较高水平执法合作,通过侦办2011年“10·5”案件,开展39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2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打击湄公河沿岸犯罪团伙行动以及情报信息交流和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调研等多种举措,坚决遏制了流域跨国犯罪猖獗态势,有效保障了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积极促进了湄公河沿岸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一致表示,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流域各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合作水平,推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向综合执法合作升级转型。
《联合声明》表示,以深化澜沧江-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打造“平安湄公河”为目标,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为理念,努力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成为区域综合执法安全合作组织。
《联合声明》明确,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高官级会议机制,建立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将打击毒品犯罪、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纳入执法安全合作范围,并确定打击有组织偷渡和非法移民、缉捕遣返逃犯等作为重点合作领域。2016至2017年,将开展多项联合行动。
《联合声明》确定,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高官会每年举行一次,柬埔寨、越南作为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观察员国参与机制框架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