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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取消或调整

www.jctrans.com 2014-8-27 13:55:00 第一财经日报

导读: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取得一定成效后,打好“补丁”、堵好“后门”的任务升级。未来在继续深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占比达30%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会加速。

  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取得一定成效后,打好“补丁”、堵好“后门”的任务升级。未来在继续深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占比达30%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会加速。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26日从中央编制办公室(下称“中编办”)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这名人士表示,这次清理的对象是国务院下属各部门。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4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落实和督促,于一年内对中央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依法调整。

  中央非行政许可审批将成历史

  “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人士介绍,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本报记者梳理国务院审改办此前公开的汇总清单发现,该清单涵盖了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各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35项,其中,行政许可86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7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仍占30%。而官方统计,目前已经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463项。

  参与国务院督查小组调研的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简政放权督查中,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许多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内容本身应该属于政府职责,再设立审批制度只会阻碍市场活力的释放,同时形成寻租空间。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不同情况,前述《通知》将本次待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第二类是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要求,第一类要于《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第二类则要求应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中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近日再次表态:“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王龙江同时称,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须严格把关,所有转为行政许可的必须过三关,过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关,过审批对象的关,过专家学者的关。

  地方重灾区需跟进

  中央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有了时间表,地方乱象更值得关注。在简政放权的大潮中,回潮较为严重的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而这些新添的审批项目名目主要集中在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

  一名中部省份发改委人士昨日告诉本报,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可根据法规、政策自行设置,十分难监管,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等现象十分普遍。为何如此?他解释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及到很多社会组织的切身利益,因此从某些角度看比取消行政审批难度还要大。“政府部门与各种协会、社团的历史渊源太深了,要打掉别人的饭碗,不容易。”

  但也有一些地区果断先行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据官方消息,天津市政府上半年通过2014年版《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废止了5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自此在天津成为历史。

  在这份目录中,类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审批”、“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发放社会保障卡审批”这样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重复性审批的事项全部取消。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审批”、“棉花质量公正检验审批”、 “工伤认定”等具有行业性质的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或自行处理。最后,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审批”等依法转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前述地方发改委人士称,天津分类处理的做法值得学习,但在他看来,目前大部分地方存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使全部取消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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