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对压缩“三公”经费不可谓不尽力,然而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某些部门“三公”经费仍然呈现上涨的态势,除了强大的行政惯性之外,更需全面反思预算制度。
日前,95个中央部门单位“晒”出了2013年度的“三公”决算。对比2012年,其中25个部门的“三公”决算有所增高。幅度最大的国家邮政局,2013年的“三公”决算比2012年高出7807.22万元。(《新京报》7月20日)
如果仅仅从中央部门公布的“三公”决算来看,情况还是相当喜人的。单独对比“三公”经费的预算数和决算数,也即年初计划开支与实际开支,95个中央部门中有87个部门压缩了“三公”开支,占比高达93.68%,“少”花的金额达70685.63万元。
但众所周知,这种“压缩”往往只具有纸面上的意义,衡量“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评价中央部门单位究竟是浪费还是节俭,更科学直观的方法是与上年度的纵向比较。在这个意义上说,“对比2012年,其中25个部门的“三公”决算有所增高”,无疑让人失望。简而言之,“三公”经费在多项规定、禁令的围追堵截之下,其实在一些部门并没有真正降下来。
显而易见,这与公众的感受和期待存在差距。2013年是全面贯彻实行“八项规定”的第一个年度,中央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无疑具有风向标的意义。而在具体制度安排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继出台,各地对政府部门“三公”问题的管理和约束力度也越发严格。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对压缩“三公”经费不可谓不尽力,然而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某些部门“三公”经费仍然呈现稳步上涨的态势,除了强大的行政惯性之外,更需全面反思预算制度。
有媒体称:用一个词来概括当下的预算制度,就是“多花多得”,下一年度的预算以上一年度的使用情况为基数,上一年度花得多,下一年度就给得多,相反,如果上一年度的预算花不完,下一年度就有可能相应缩减。本质而言,这就相当于鼓励多花钱,诸如某些部门采购“不买对的只买贵的”、“年底突击花钱”等种种怪现象,也因此而成为常态。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预算模式还会形成一种逆向评价。2010年,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建设的花销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有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这让这位直性子的国企领导一度“心都碎了”——“我有花钱结余,你还来怪我,这是逼着我大手大脚花钱。”卢光霖的遭遇显然不是孤例。所谓好制度使坏人变好,而坏制度使好人变坏,相比于舆论道德层面的声讨,如果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尽可能多花反而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么“三公”经费不降反升就是一种注定的结局。
反思预算制度,还需严格规范预算报告。每年两会上,都有代表表示“看不懂预算报告”,“看不懂的预算报告”怎么审议和监督?这一方面需要代表提高履职素养,另一方面则应有相应的制度跟进,规范和统一预算报告的写法和模式,而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譬如“其他支出”这样的措词就不该出现在预算报告里。再譬如此次95个中央部门单位晒出的“三公”决算,有的部门对支出情况表述就比较详细,而有的部门则语焉不祥。这种凭自觉写预算报告的情况必须改变。
更为重要的是,人大代表不仅要能看得懂预算报告,还应有一种跟踪意识。某个部门列出某项支出的预算,但真实情况是否如此,代表们需拿出实证精神,脚踏实地地考察一番。管理“三公”经费,从预算开始,把监督制度前置,才能更好地把“三公”经费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