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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迁停企业须公开水土污染情况

www.jctrans.com 2014-5-21 15:39:00 财新网

导读:中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企业将在未来数年内实施搬迁,涉及的污染土地面积十分惊人。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的场地在再开发利用时存在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

  环保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应及时公布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是针对中国新一轮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发布的。据了解,中国目前城市中心区的污染企业搬迁已达到高峰期,每年有大量因各种人为活动导致的污染场地出现。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龙涛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2000年以后,随着中国“退二进三”(市区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政策的快速推进,大批高污染工业企业关停、搬迁,退役场地内遗留了许多污染物。其后,相当数量的场地未经修复就直接被开发,导致全国产生大量环境问题。

  2004年北京宋家庄地铁施工,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这个地方是过去的北京化工三厂厂址。龙涛介绍称,这一事件发生后,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成为了中国场地污染修复的标志性文件。

  此次环保部发布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了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通知还督促搬迁、关停企业编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影响、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以及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此外,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要列入搬迁成本。

  根据环保部最新发布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企业甚至更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涉及的污染土地面积十分惊人,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的场地在再开发利用时存在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

  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中国工业企业用地中有高于30%的土壤受到污染,土壤修复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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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水土污染,迁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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