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纪委发布本月第四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周报”,全国30省份(除西藏)共通报174起案件,处理208人。
至此,中纪委4月发布的四个“周报”共计通报719起典型案件,处理领导干部823人,其中乡科级692人、县处级122人、厅局级9人,乡科级仍是违反八项规定的高发群体。
“酒泉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王云山存在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昨日通报的一起案件将“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首次写入“案情通报”。
盘点
1 哪类典型案件高发?
“违规使用公车”“蝉联”第一
昨日中纪委通报的174起案件中,“违规使用公车”32起,连续第三周“蝉联”违规榜“榜首”,排在第二位的仍是“大操大办喜宴婚庆”,达22起。公款旅游10起,位居第三。“公款大吃大喝”和“楼堂馆所违规”各为6起和2起。
对比去年中纪委发布的“月报”和前三个“周报”,第四周的“排名”变化不大。从去年开始,“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喜宴婚庆”,一直排在前两名;“楼堂馆所违规”通报案件数量一直不多。“公款大吃大喝”4月以来,排名一直居后,各周均未超过10起。
梳理4月的四个“周报”,“违规使用公车”有134起,占18.64%;“大操大办喜庆婚宴”96起,占13.35%;“公款旅游(国内)”48起,占比6.68%;“公款大吃大喝”28起,占3.89%;“楼堂馆所违规”21起,占2.92%。
中纪委通常将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慵懒散等行为,归入“其他”类。第四个“周报”,“其他”类共计93起,其中“发案率”最高的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规发放补贴、购物卡等福利”,共25件。
前三个“周报”,“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规发放补贴、购物卡等福利”也曾经两周排在第一位,全月此类案件共计81件,占比11.27%。
2 为何各地通报案件数量悬殊?
通报案件多也说明查处力度大
4月四个“周报”通报的719起违规案件,31个省区市均有涉及,此外还涉及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4个国家机关;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等3个单位。
31个省区市中,四川省通报的案件最多,有68起,山西(61起)和黑龙江省(56起)排在二、三位。山东、河北、湖南等省份通报案件数量也在30起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哪个省份通报案件多,并不直接说明该地区违规现象严重。按照中纪委的要求,每周发布的“周报”所曝光的案件,均为当地纪检部门明察暗访的“工作报告”。因此,通报案件较多的地区,可以证明该地区查处力度较大,而且敢于“自曝家丑”。
22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做客中纪委官网在线访谈时也表示,目前“工作进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抓得紧、抓得实,纠正‘四风’效果就比较好;有的重视不够,搞形式、做虚功,效果就打折扣”。
四个“周报”,北京市共计通报了13起违规案件:5起“公款旅游”,4起“大操大办喜宴婚庆”,2起“违规发放款物”,1起“公款购买礼品”,1起“违规设置‘小金库。共处理15名干部。
3 哪些行为会“丢饭碗”?
纪检审计警法系统“重罚”
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处罚一般分为劝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免职、撤职、开除等几种。哪类违规行为干部会“丢饭碗”?
被处理的823名干部中,被开除公职的2人(徐州新沂市粮食局原副主任科员郁立兵、山东济南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继勇),都因酒后驾驶公车,郁立兵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张继勇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被免职、撤职的86人,有的因兼有多种违规行为;有的因为多次违纪。
同样的违纪情形,纪检、审计、警法系统干部则会被从重处罚。
如公款发放购物卡行为,被处以警告、记过的较多。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局使用公款发放购物卡,该局局长梁小萼、党委书记冯纯禹都被处以警告,但该局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钟颖则不仅被处以警告,还被免去纪委书记职务。
赌博问题也是警告、记过较多。但河南渑池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高专军,就因下午工作时间在茶社赌博,被撤销党内职务。
同样被“从重处罚”的还有大办婚丧喜庆的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新红,被撤职;违规使用公车的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跃,被免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纪检、审计机关都是监督机构,警法系统则是执法机关,对纪检、审计、警法系统干部“从重处罚”,有利于八项规定贯彻实施。
特点
通报案件案情越来越细
去年,中纪委的“月报”,采用的是表格形式,“其他”类(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慵懒散等)只有一个数据。但本次开始的“周报”,则一一列出了“其他”类的具体案例,呈现出违规情形“全貌”。
以昨日的“周报”为例,除了首次写入八项规定违规通报的“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还首次出现了“擅自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职务侵占”、“贿选”、“铺张浪费”、“吃空饷”、“社会抚养费”等违规情形。
而且,每一种新写入的违规情形,都有详细的案情介绍。如“贿选”:韶山市永义乡韶南村村支委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周强换届贿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万元,侵占村集体财产21239.8元,非法牟利63300元。
竹立家认为,具体列出每一类违规情形的案情,而且不断“丰富”各类违规情形,有利于形成震慑效果,释放出常抓不懈的执纪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