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苏、商丘等多地曾试图用优厚的补偿,换取公务员的提前离岗
无一例外的是,相关政策到最后都是草草收场,商丘更是没有一人辞职
有基层公务员称,辞职去做其他行业不见得容易,公务员起码“旱涝保收”
针对“公务员辞职潮”是否会发生的争论,很容易令人想到多地曾出台过的“鼓励公务员辞职”政策。这些政策大都是在争议中出台,最后面临一个尴尬的结果:应者寥寥。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前往商丘探访“鼓励公务员辞职”措施的实施情况时,多名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称,“据我所知没有一名公务员为此而辞职。”商丘市委组织部一工作人员说:“几个月后就不了了之了,因为那些措施与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相违背。”
变革
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
2008年,商丘为鼓励全民创业而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以条文形式公开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
根据公开文件显示,当年商丘“鼓励公务员辞职”是“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下简称“三大”实践活动)的一部分。但耐人寻味的是其他内容未引起关注,“鼓励公务员辞职”却引发轩然大波。
当年5月22日,商丘市委组织各单位召开了一次4000多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之后成立了高规格的“三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商丘某市直机关一公务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当年这项高规格的活动,在商丘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当时还以为会有不少公务员辞职。”
争议
公务员辞职可获一次性补偿
当时的文件显示,商丘公务员若在“三大”实践活动中辞职创业,可按本人“工龄×5×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其社会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接续。
全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卫生、教育系统除外,下同)辞职创业,可按本人“工龄×3×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最初宣传时称,辞职公务员的补贴资金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
这样算下来,如果一个即将退休的官员选择辞职,能拿到数十万元的补偿。但对于年轻公务员来说,辞职补偿款只有几万元。
因此,“老的钱多不想创业,小的钱少不够创业”成了商丘公务员对该规定的普遍看法。
拿钱提前离岗惹争议
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规定出台后,不仅大多数公务员持否定态度,经媒体报道后,规定本身还招致了诸多批评。批评者多称,“公务员辞职下海”与“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不准经商相违背。
有律师界人士说,1995年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很显然,公务员辞职可获一定经济补偿与此精神相违背,其合法性、合理性让人怀疑。
还有人认为,“公务员拿着钱提前离岗了,这种政策明显对公务员阶层有利无害,最终无论成败却都是由老百姓的钱来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