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北京市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听证会今日举行,价格调整方案显示,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均分两个方案。
轨道交通调价分为两个方案,方案一:起步3公里内每人次2元,3-6公里每人次3元,6-18公里每6公里加1元,18-42公里每12公里加1元,42公里以上每18公里加1元,票价不封顶。
方案二:起步6公里内每人次3元,6-12公里每人次4元,12-32公里每10公里加1元,32公里以上每20公里加1元,票价不封顶。
优惠政策:为减轻轨道交通通勤乘客费用负担,两个方案均对轨道交通月支出累计满一定金额的乘客给予阶梯折扣优惠。同时,为防止利用优惠政策进行一卡通的不正当交易,设置折扣封顶金额。具体为:每自然月内,乘客乘车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支出累计满10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后,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一起步价与现行票价水平相衔接,有4.35%的乘客不受调价影响;加价计费里程比较精细,但中长途乘客费用相对较高。方案二适当提高起步价格,但加价计费里程较为简单,平均票价水平相对较低,约11%的人群调价幅度低于方案一,对中长途乘客相对有利。根据目前路网规模和乘客乘坐距离分布比例数据测算,优惠政策实施后,两个方案平均票价水平分别为每人次4.4元和4.3元。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表示,一是关于调价水平的考虑。本次方案的调价水平,是在前期抽样调查了解公共交通主要乘坐人群收入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国内同等城市票价水平、本市历史票价情况、以及调价对本市交通出行影响情况和对乘客的支出影响情况等多种因素,在坚持公益性、公平性和保障公交优先的大原则下,综合平衡的结果。调价后,两个方案的平均票价水平比现行票价分别提高2.4元和2.3元,票价覆盖成本的50%左右,公共财政仍需承担50%左右的补贴和投入,乘客平均每人每公里价格(平均运价率)不高于国内同类城市价格水平,月平均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高于2007年票价改革前水平。
二是关于计价政策及折扣优惠的考虑。按照多乘坐多付费的公平性原则,本次方案提出实施计程票制。考虑到票制票价调整使较长距离出行及通勤人员的支出相比单一制增加明显,在方案设计中采取了针对性措施降低对其影响。1、按照 递远递减的方式设计加价里程,每1元的加价里程方案一从3公里到6公里、12公里、再到18公里,方案二从6公里到10公里,再到20公里,每公里的加价费率随着乘坐里程的延长大幅递减,单位加价距离是国内最长的。2、实施大幅度折扣 优惠政策。这个办法是在反复征求意见过程中形成的,是由最初的两个方案:100元以后打8折和150元以后打5折叠加而来。一方面打折的起点低,优惠覆盖面广;另一方面,打折力度大,中长途通勤乘客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折扣优惠力度 在国内也是较大的。3、实施折扣优惠封顶。按照每天2次、每月30天的通勤频率和最高单程票价,实施折扣优惠封顶,即充分保障了通勤人员出行需求,又避免了优惠政策的过度使用及可能引发的一卡通不正当交易。
三是关于计费方式的考虑。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提出了多种计费方式,如跨线加价、跨区域加价、按站计价、按里程计价,最近还有建议按时间计价等等,但大多数建议按照里程计价。综合考虑计费的方便性和路网客流通行效率和 客流平衡,并借鉴国内外轨道交通主要为按照里程计价,考虑本市轨道交通两站之间距离差距较大的实际(如,最短1号线的南礼士路站至复兴门站的424米,最长的13号线的望京西站至北苑站6720米),方案设计了更为公平和方便的按里程计价方式。实施里程计价后,路网计费系统将按照有利于乘客的原则,在多条可能出行路径中按最短里程计费,各站之间的票价表及站间距离也将明示。 四是关于对乘客的支出影响。按照2013年路网实际统计的乘客月平均乘坐轨道次数11次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为48.4元和47.3元,月增支26.4元和25.3元,98%的乘客月支出在200元以内。对通勤乘客而言,按照平均每天乘坐2次轨道 交通,每月22个工作日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为194元和189元,93%的乘客月支出在200元以内,单次支出在5.1元以下的通勤乘客占98.58%或99.76%。
地面公交调价分为两个方案,方案一:起步5公里内每人次1元,以后每增加10公里加价1元;取消一卡通普通卡刷卡优惠,学生卡刷卡5折优惠。
方案二:起步10公里内每人次2元,以后每增加5公里加价1元;一卡通普通卡刷卡实行5折优惠,学生卡刷卡实行2.5折优惠。
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一主要取消折扣优惠,对于目前使用现金购票的人群总体影响较小。方案二适当提高票价,继续给予刷卡优惠,有利于鼓励刷卡乘车,方便乘客快速上下车,也便于企业掌握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运力,提高精细化水平;45%的刷卡乘车人群实际支出票价低于方案一。根据目前路网规模和乘客乘坐距离分布比例数据测算,两个方案平均票价水平分别为每人次1.55元和1.31元。
两个方案的平均票价水平比现行票价分别提高1.01元和0.77元。按照抽样调查中乘客月乘坐地面公交34次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为52.7元和44.5元,月增支34.3元和26.2元。对通勤乘客而言,按照平均每天2次地面公交出行(约共需乘坐3条公交线路),每月22个工作日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在102.3元和86.5元左右。平均运价率低于国内同类城市,乘客月均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低于2007年水平。
动态调整机制显示,目前,北京市轨道交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路网规模、客流情况及运营成本变化较大。为使公共交通价格逐步反映运营成本变化情况,理顺价格机制,参照国内外票价管理经验,拟同时建立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年度评估,相机调整。根据公共交通企业主要运营成本变化、CPI变动等因素,制定调价公式。按公式进行年度评估和测算,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评估。年度调整幅度不高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调价水平听取不同方面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二是五年评估,总体调整。每5年左右根据公共交通定期成本监审数据、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社会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公共交通价格及调价公式进行整体评估和调整,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综合配套措施显示,本次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坚持综合施策,价格调整与服务水平提升同步推进。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陆续出台一揽子实施意见及措施,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特定人群的保障、多票种及企业监管等问题说明如下:
一是加强特定群体服务保障。一是对低收入群体,综合测算公共交通票价调整影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联动机制,通过相关待遇标准的年度调整予以补偿,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二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继续保持相关优惠政策,即:轨道交通继续给予解放军士兵、盲残人士、见义勇为人员等人群免票优惠政策;地面公交继续给予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解放军士兵、见义勇为人员等人群免票优惠政策。三是对学龄前儿童,继续给予免票优惠,同时考虑本市儿童身高实际状况,学龄前儿童乘车免票身高由1.2米提高至1.3米。四是对学生群体,继续给予乘坐地面公交成人票价的半价优惠。
二是积极增加多票种、多线路专项服务。基于本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刷卡设施设备和技术系统实际,并考虑本次价格调整票价及票制都有较大变化,对线网客流分布、车辆运行组织、站台操作管理等各个方面会产生不确定性影响,为确保公共交通系统整体运行安全,提高各类票种设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次价格调整暂没有同步推出更多票种。为进一步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要,本市将根据设施设备及技术系统改造情况、客流时空分布变化情况,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适时推出低峰优惠票价,日票、周票、月票、季票、年票等定期票、以及特定线路通勤票等差别化票种。同时地面公交运营企业也将根据社会多样化需求,制定差别化票价,提供定制商务班车等定向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公交线路服务。
三是推进企业成本公开。政府成本审核部门要定期开展企业成本监审,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每年要在各自网站公布经审计的运营收支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国资部门还将改革对企业的考核方式,制定综合考核办法,对企业客运量、运营里程、社会满意度、安全系数、管理效益和创新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推进企业进一步主动提升服务,提高效率。